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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题: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发文机关: 商务部
发文字号: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7号   源: 商务部网站
主题分类: 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其他 公文种类: 公告
成文日期: 2020年05月29日
  • 标       题: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
  • 发文机关:商务部
  • 发文字号: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7号
  • 来       源:商务部网站
  • 主题分类: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其他
  • 公文种类:公告
  • 成文日期:2020年05月29日

关于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
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7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2019年5月30日,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3号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鉴于本案情况复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,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。

商务部
2020年5月29日

关于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
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7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2019年5月30日,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3号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日本、美国、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鉴于本案情况复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,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。

商务部
2020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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